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本市建筑信息模型(以下简称“BIM”)技术应用,方便应用BIM技术的企业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根据《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先行的招标及合同示范文本,制定了《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文件编制中涉及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服务的补充示范条款(2017版)》、《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编制中涉及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服务的补充示范条款(2017版)》等6项涉及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服务的补充示范条款,现予以发布,请参考使用。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文件编制中涉及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服务的补充示范条款(2017版)》
附件2、《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编制中涉及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服务的补充示范条款(2017版)》
附件3、《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编制中涉及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服务的补充示范条款(2017版)》
附件4、《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编制中涉及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服务的补充示范条款(2017版)》
附件5、《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编制中涉及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服务的补充示范条款(2017版)》
附件6、《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编制中涉及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服务的补充示范条款(2017版)》
上海市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推广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7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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