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M招标】沈海高速公路镜洋互通机电工程监控、收费、通信系统供货与安装E合同段施工

2017/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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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招标编号:0624-17150120开标时间:2017-03-16所属行业:交通运输标讯类别:国内资金来源:其它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业主名称: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所属地区: ...

招标编号:0624-17150120
开标时间:2017-03-16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福州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海高速公路镜洋互通机电工程监控、收费、通信系统供货与安装E合同段施工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沈海高速公路镜洋互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闽发改网交通〔2016〕180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沈海高速公路镜洋互通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闽交建〔2016〕175号)批复,项目业主为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主体工程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负责筹措、征迁费用及专用连接线建设费用由福清市政府负责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按批复资金比例筹措,招标人为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机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合同名称:沈海高速公路镜洋互通机电工程监控、收费、通信系统供货与安装E合同段施工。

2.2工程概况:项目起终点位于沈海高速福清市镜洋镇境内,新建A型单喇叭互通式立交,建设收费车道为5进7出;互通共设置5条匝道,全长2108米,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单向单车道宽9.0米、双向双车道宽15.5米。互通连接线长820米,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12米。同步建设专用连接线1条,长489米,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12米。其余技术标准按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执行。全线机电工程监控、收费、通信合同,共设1个合同段(合同编号:E合同)实行公开招标。

合同号

合同段范围及工程规模

E

合同段范围:K261+910~K263+230

工程规模: 1个收费站,1处服务区。

2.3计划工期:

2.3.1 E合同段计划工期13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E合同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住建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

(3)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交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独立地成功完成过至少1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合同至少同时包含监控、收费、通信系统),且合同金额(即签约合同价)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提供的业绩必须是投标人作为总包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担的业绩。

(4)投标人业绩和信誉良好,并在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在由福建省发改委、省重点办最近发布的福建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业绩信誉评价登记情况通报中被评为C级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6)至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的投标人,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业绩及项目经理、总工的姓名和相关证书编号,应与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的实质性内容一致,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投标人允许参投标段数量及允许中标数量

3.3.1投标人只对E合同段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应当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223日至2017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向13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电子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勘查,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316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向13层)。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媒体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长乐中路195号名城广场10层(邮政编码:350011

联系人:高先生、刘先生

电话:0591-38351825

传真:0591-38352375、0591-3835231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A座招标大厦503室(邮政编码:350002

联系人:黄先生、魏先生

电话:0591-87525265

传真:0591-87552404


监督部门: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552号

电话:0591-83352065

2017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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