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

2018/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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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InformationModeling,以下简称BIM)技术应用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InformationModeling,以下简称BIM)技术应用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建质函〔2015〕159号)和我厅《关于印发广西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标〔2016〕2号)、《关于印发广西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十三五”行动计划(2017-2020)的通知》(桂建标〔2017〕32号)等有关要求,特制定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

一、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适用范围

本参考依据适用于在我区建设的建筑工程、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工程、综合管廊工程和园林景观工程,其余类工程项目可酌情参考此标准。

二、BIM技术应用要求

BIM技术的应用深度和等级,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信息模型的相关应用标准。

三、BIM技术应用费用支出形式

以建设单位为主导的BIM技术应用,应根据工程项目复杂程度、应用深度不同,在项目立项时明确计取BIM技术应用要求和配套费用,计入工程建设成本,专款专用。

以承包商为主导的BIM技术应用,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时,将BIM技术应用要求和配套费用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按照暂列金额单独列项。

四、BIM技术应用费用标准

(一)BIM技术应用费用=基价×(A应用阶段调整系数)×(B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C造价咨询调整系数)

(二)费用基价

费用基价是基于全阶段、全专业应用的标准。

注:1.建筑面积小于3万平方米的按照3万平方米计算,建筑面 积在3万平方米和30万平方米之间的按照实际计算,建筑面积大于30万平方米的按照30万平方米计算;

2.部分专业采用BIM技术应用时,基价以所应用专业的造价作为计费基数。

(三)应用阶段调整系数A

注:1.全阶段应用时,调整系数A取值为1;

2.非全阶段整体运用,仅为单阶段应用时,按上表系数进行调整;

3.当连续的两阶段应用时,按两个阶段的独立应用调整系数之和的90%计算;

4.当连续的三阶段应用时,按三个阶段的独立应用调整系数之和的80%计算。

(四)工程复杂调整系数B

可参照设计收费标准约定的工程复杂程度进行调整,调整系数0.8~1.5,具体由双方协商。

(五)造价咨询调整系数C

开展造价咨询时,调整系数取1.1。

五、各阶段的BIM技术应用,须在前一阶段BIM实施成果上开展。

六、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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