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湖南省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示范申报工作的函

2016/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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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
作者:湖南省人民政府
简要:湘建设函〔2016〕151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各

湘建设函〔2016〕151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园区,相关企业:

为 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信息模型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16〕7号)要求,促进传统行业转型升级,提高城乡建设信息化 水平,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组织开展省级建筑信息模型(以下简称BIM)技术应用示范工作。现就应用示范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一)在辖区内全面推广运用BIM技术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理委员会,可申报示范地区;

(二)在建项目应用BIM技术的建设单位,可申报示范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理委员会应符合以下条件:

在辖区内全面推广运用BIM技术应用,包括工业、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交通、水利项目等,示范地区应制定相应的BIM技术应用工作方案,并确定应用BIM技术的项目。

(二)建设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在项目建设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预决算、运行维护等环节应用BIM技术,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三、申报资料

申报单位须在6月30日前,按下列要求填写相关资料,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后,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同时附电子文档。

(一)市州县人民政府、园区管理委员会申报示范地区,应提供以下资料:

1. 湖南省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示范地区申报表(见附件1);

2. 本地区BIM技术应用工作方案及相关政策;

3.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项目名单(见附件2)。

(二)建设单位申报示范项目,应提供以下资料:

1. 湖南省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示范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

2. 申报“湖南省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示范项目”推荐函(见附件4);

3. 湖南省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5)。

四、执行程序

(一)各申报主体应以书面形式,向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送信息,申报单位必须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进行评选,选择符合条件的地区、项目作为湖南省BIM技术应用示范地区、示范项目,给予相应的技术指导、培训及资金支持;

(三)示范单位在12月20日前提交BIM技术应用工作总结和BIM模型原文件,用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示范地区、示范项目进行评审验收。

五、信息发布

相关试点示范工作信息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核后,在厅门户网站发布。重要内容编入《湖南省建设信息工作简报》。

六、联络方式

联系人:吴庆凯

办公电话:0731-88950075

手机:18600957029

邮箱:393553096@qq.com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高升路266号

邮政编码:410116

附件:1.湖南省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示范地区申报表.doc

2.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项目名单.doc

3.湖南省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示范项目申报表.doc

4.申报“湖南省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示范项目”推荐函.doc

5.湖南省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示范项目实施方案.doc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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