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城乡规划成果信息数据有关导则的通知

2018/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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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简要:鲁建规字〔2018〕15号 各市规划局: 为规范我省城乡规划成

鲁建规字〔2018〕15号

各市规划局:

为规范我省城乡规划成果数据,搭建全省城乡规划信息平台,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我厅组织编制了《山东省城乡规划编制成果报备导则(试行)》《山东省城乡规划编制成果要素编码与符号样式导则(试行)》《城市总体规划成果编制CAD制图导则(试行)》《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成果数据库建设导则(试行)》《历史文化名城规划成果编制CAD制图导则(试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成果数据导则(试行)》《山东省规划信息许可报送导则(试行)》《遥感动态监测变化图斑空间数据库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导则暂定试用期限一年,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厅城乡规划处。

联系人:王卫,0531-87080832。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7月4日


附件:
规范一:山东省城乡规划编制成果报备导则(试行)_V4.pdf
规范二:山东省城乡规划编制成果要素编码与符号样式导则(试行)_V4.pdf
规范三:城市总体规划成果编制CAD制图导则(试行)_V4.pdf
规范四: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成果数据库建设导则(试行)_V4.pdf
规范五:历史文化名城规划成果编制CAD制图导则(试行)_V4.pdf
规范六: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成果数据导则(试行)_V4.pdf
规范七:山东省规划信息许可报送导则(试行)_V4.pdf
规范八:遥感动态监测变化图斑空间数据库导则(试行)_V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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